市委军民融合办关于建立 有关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库的通知

来源:中共沈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:2020-10-21

各区、县(市)委军民融合办:

按照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预算工作的有关要求,我办拟于11月底前建立《2020年1-12月军民融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》和《2019年11月-2020年12月参与军队武器装备首台(套)研制及推广应用项目库》(未列入上述两个项目库的项目不具备申报相应专项资金补助的资格),请组织做好辖区企业(单位)的申报工作。具体事宜如下:

一、申报企业(单位)范围

注册地、纳税地均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民口工业企业。

二、申报项目条件

(一)《2020年1-12月军民融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

的申报条件

1.企业(单位)所投资的符合军民融合发展方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,2020年1-12月份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(含1000万元)。

 

2.经所属区、县以上政府(含区、县政府)相关部门备案、核准或审批。

(二)2019年11月-2020年12月参与军队武器装备首台(套)研制及推广应用项目库的申报条件

 1.参与军队武器装备首台(套)研制及推广,并签署了相关研制等相关合同。

2.2019年11月-2020年12月期间,收到了项目部分或全部款项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(一)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,务必通知到全部相关企业(单位),并做好文件签收工作。

(二) 各单位要对申报企业(单位)注册地和纳税地、固定资投资项目备案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核。

(三)组织辖区企业填写《2020年1-12月军民融合固定资产投资资金补助项目库汇总表》(附件1)和《2019年11月-2020年12月参与军队武器装备首台(套)研制及推广应用资金补助项目库汇总表》(附件2),并于10月26日16:00前,将上述汇总情况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我办。

 

该通知已在沈阳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,各单位和企业可上网查询下载。

 

联系人:杨涛    

电  话:83465630

 

附  件:1. 2020年1-12月军民融合固定资产投资资金补助项目库汇总表

2.2019年11月-2020年12月参与军队武器装备首台(套)研制及推广应用资金补助项目库汇总表

附件: